浙江东方(600120):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东方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241264.SH 24 K1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东方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产融”)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以及其他多家省属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浙江浙资科创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资科创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 东方产融拟向浙资科创公司出资2亿元,持股比例为5%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租赁”)累计向省国贸集团借款10亿元,最近一笔借款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省国贸集团联合收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部分股份,公司交易金额约1.47亿元,与本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风险提示:标的公司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标的公司在后期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积极践行长期投资理念,发挥国有资本战略功能,推动浙江省产业提能升级,同时为更好地发挥投资生态协同作用,提升基金品牌影响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产融拟出资2亿元,与控股股东省国贸集团以及其他多家省属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浙资科创公司。因省国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省国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过去12个月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国金租赁累计向省国贸集团借款10亿元,最近一笔借款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省国贸集团联合收购杭州联合银行部分股份,公司交易金额约1.47亿元,与本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省国贸集团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一)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拟设立的浙资科创公司注册资本40亿元,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经营范围为:受托企业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自有资金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浙资科创公司的资金将投资于浙江社保科创基金。 (二)股东投资情况 东方产融拟出资2亿元联合省国贸集团以及其他省属企业或其指定主体共同出资设立浙资科创公司,各出资主体及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亿元
浙资科创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设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东方产融拟委派1名董事,参与该公司的重大决策和运营监督。 (四)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东方产融本次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及其他省属企业共同参与投资设立浙资科创公司,将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各项权利义务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设立的浙资科创公司主要投资于浙江社保科创基金,助力推动浙江省产业提能升级。本次交易也是发挥国有资本战略功能、践行长期投资理念的重要举措,将强化东方产融在省级科创投资生态中的协同作用,通过资金端与管理端的双向赋能,为其构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核心能力积累优质项目资源与政府协同经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东方产融基金品牌影响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的标的公司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标的公司在后期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收益不及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公司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提交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方向,有助于提升基金管理规模,做优做强金控平台。同时,按照投资权益比例享受收益分配并承担相应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过去12个月内,国金租赁累计向省国贸集团借款10亿元,最近一笔借款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省国贸集团联合收购杭州联合银行部分股份,公司交易金额约1.47亿元,与本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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