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300773):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5-063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5年9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788,082,442股(公司总股本788,082,5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7,616,488.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1.999999元,即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57,616,488.40/788,082,500=0.1999999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9999元/股。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8股后的788,082,4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回购账户共计58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3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0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99999元/股,其中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57,616,488.40/788,082,500=0.1999999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D1栋 咨询联系人:田鹏 咨询电话:010-56710773 传真电话:010-56710909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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