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68838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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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9:20:3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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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元科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
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
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进行广东
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元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嘉元科技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 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亿元(包含本数)的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定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24,000万元
可转债,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1,24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24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2,367,924.53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
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 1,227,632,075.4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3月 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3月 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可转债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31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
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257,493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7,488,427.5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9,100,895.4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78,387,532.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10月 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66号)。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
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包含本数)的
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亿元(包含本数)的定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
可转债及定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亿元(包含本数)的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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