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30009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5-043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3.业务信息 中兴华所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10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4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江苏有线(600959.SH)、江苏国信(002608.SZ)、金正大(002470.SZ)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勇,202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在中兴华所执业,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汇鸿集团(600981.SH)、吉鑫科技(601218.SH)、金正大(002470.SZ)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中天科技(600522.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且该费用不超过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且该费用不超过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具备给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具备行业经验,能够客观、公允、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赞成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相关说明。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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