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002870):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24109号)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9:51:04 中财网

原标题:香山股份: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24109号)




















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度及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Beijing 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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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24109号

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 1页至第97页的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山电子”) 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及 2025年 6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及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香山电子 2024年 12月 31日及 2025年 6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及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香山电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24109号

三、其他事项——审计报告的使用目的

本报告仅限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拟出售其持有的香山电子的股权而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香山电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香山电子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香山电子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24109号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香山电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香山电子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香山电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24109号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莫浩薇





中国 北京 陆洋

日期:2025年 10月 11日

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 12月 31日及 2025年 6月 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5年 6月 30日
  
七、1104,499,503.59
七、23,312,746.91
七、389,383,157.51
七、45,925,117.19
七、5248,581,973.21
七、6102,922,300.64
七、72,642,321.87
 557,267,120.92
  
七、8-
七、97,500,000.00
七、1084,895,514.61
七、115,262,758.66
七、1225,711,607.59
七、1317,951,472.55
七、1429,097,030.87
七、151,147,064.37
七、162,177,089.44
七、173,198,279.35
 176,940,817.44
 734,207,938.36







刊载于第 19页至第 97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2024年 12月 31日及 2025年 6月 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5年 6月 30日
  
七、19151,984,270.15
七、20140,493,377.37
七、2117,603,896.52
七、2230,642,895.11
五、354,002,912.28
七、238,290,073.21
七、245,411,703.58
七、25464,430.32
 408,893,558.54
  
七、2620,521,830.63
 20,521,830.63
 429,415,389.17


















刊载于第 19页至第 97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 12月 31日及 2025年 6月 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5年 6月 30日
  
 21,874,548.12
十二、11,125,396.05
 1,195,944.82
十二、2109,667,869.45
 10,603,024.37
 -
 144,466,782.81
  
十二、3108,839,803.16
 17,951,472.55
 52,557,595.84
 1,168,126.01
 27,544,797.74
 1,147,064.37
 25,530.59
 1,343,479.35
 210,577,869.61
 355,044,652.42











刊载于第 19页至第 97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2024年 12月 31日及 2025年 6月 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5年 6月 30日
  
 9,119,224.55
 -
 3,425,808.02
 43,100,798.17
 30,489,180.00
 86,135,010.74
 86,135,010.74

























刊载于第 19页至第 97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4年度及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
七、33435,577,980.76
七、33(292,664,340.37)
七、34(3,631,666.04)
七、35(56,023,962.01)
七、36(32,491,649.35)
七、37(20,549,829.42)
七、38522,522.98
 778,109.90
 324,119.91
七、39252,090.45
七、40168,867,360.54
 -
七、41-
七、4276,339.98
七、43313,337.64
七、44-
 200,248,185.16
七、4593,400.00
七、45(1,538,477.28)
 198,803,107.88
七、46(46,205,486.93)
 152,597,620.95






刊载于第 19页至第 97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度及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
 67,612,780.70
 (53,709,362.49)
 (963,455.49)
 (4,037,153.05)
 (8,056,387.08)
 (3,526,939.47)
 (3,279,182.94)
 3,248,490.46
 12,298.10
 5,956.23
十二、4254,942,355.94
 -
 (597.22)
 -
 248,988,015.13
 (286,877.60)
 248,701,137.53
 (42,352,695.36)
 206,348,442.17












刊载于第 19页至第 97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度及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
  
 444,210,451.24
 15,938,786.17
 3,776,109.00
 463,925,346.41
 (384,966,790.58)
 (102,525,047.86)
 (10,980,319.27)
 (105,327,910.29)
 (603,800,068.00)
七、47(139,874,721.59)
  
 118,800.96
 801,019.60
 208,480,366.95
 20,000,000.00
 229,400,187.51
 (14,163,019.15)
 -
 (14,163,019.15)
 215,237,168.36







刊载于第 19页至第 97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度及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
  
 75,431,379.45
 19,087,976.70
 94,519,356.15
 (42,785,810.93)
 (19,734,191.41)
 (4,503,870.81)
 (106,888,633.24)
 (173,912,506.39)
 (79,393,150.24)
  
 84,466,937.10
 302,400.00
 209,105,400.00
 293,874,737.10
 (5,914,879.58)
 (5,914,879.58)
 287,959,857.52











刊载于第 19页至第 97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成立于 2011年 7月 8日,原名中山市香山电子测量科技有限公司,由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山股份”) 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万元。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579698435Y,法定代表人陈博。本公司住所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华南现代中医药城思邈路 28号,于 2025年 3月 13日取得由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更新的营业执照。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 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衡器产品?
二、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本财务报表仅限于香山股份因拟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权而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之目的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年 12月31日及 2025年 6月 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4年度及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2、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3、 记账本位币及列报货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三、 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以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在考虑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之后,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权益法核算下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购买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于购买日转入留存收益。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取得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和对比数。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报表的年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年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和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 处置子公司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附注三、6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详见附注三、2(4)) 。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4)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 (参见附注三、11) 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子公司由其本位币财务报表折算到本集团列报货币 (人民币) 时按以下方法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 (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 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报告期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以及周转材料等。周转材料指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材料。


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基于正常产量并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亦计入存货成本 (参见附注三、11) 。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6、 长期股权投资

(1)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以下原则进行初始计量:
-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不足冲减时,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按照应享有子公司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7、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将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投资性房地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
20年5%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15。


8、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三、9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本集团就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
年限平均法20年5% - 10%
年限平均法5 - 10年5% - 10%
年限平均法5 - 10年5% - 10%
年限平均法3 - 5年5% - 1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本集团持有的在中国境外的土地,拥有所有权,没有期限,故不计提折旧,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15。


(4)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参见附注三、11 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15。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10、 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但是,对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土地和建筑物租赁,本集团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并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


(a)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三 14、(2)(b) 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1、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对于为建造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对于为构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以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外币一般借款的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2、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该类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15) 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年末,本集团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集团将无法预计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年末,本集团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15。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内部研究开发而进行的市场调研、对技术进行前期分析以及立项可行性分析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车型量产之前,本集团已获得来自整车厂授予的对其销售某一特定产品的订单,且经管理层审批通过新产品开发可行性评审后,与开发项目相关的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15)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企业对于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13、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14、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 (参见附注三、6) 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借款等。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抵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之和。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认为应收政府部门款项、应收的各类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以及应收内部部门或职工为从事经营业务而发生的暂借款、备用金等性质的款项等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 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按实际发行价格计入股东权益,相关的交易费用从股东权益 (资本公积) 中扣减,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15、 资产减值准备

除附注三、3(5)中涉及的资产减值外,其他资产的减值按下述原则处理:
(a)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合同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租赁应收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债务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逾期超过 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 (如果持有) 等追索行动;或
-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 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b) 其他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长期待摊费用
-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长期股权投资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 (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 的公允价值 (参见附注三、21(4))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如可确定的)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如可确定的) 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16、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

-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产品质量保证

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情况下,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



17、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对职工的养老和其他社会保障,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依据所在地的适用法律法规规定和已生效的福利计划 (如有) 办理执行。其中: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各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收益计划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然后将其予以折现后的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本集团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对于属于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本成本,对属于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受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是指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18、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集团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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