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葫芦娃(605199):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21:45:39 中财网
原标题:ST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78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并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并聘任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刘景萍女士
(二)非独立董事:刘景萍女士、于汇女士、汤琪波先生
(三)独立董事:刘秋云女士、王世贤先生、林慧女士
(四)职工代表董事:王清涛先生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1、战略与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景萍 委员:林慧、王清涛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秋云 委员:王世贤、汤琪波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慧 委员:王世贤、刘景萍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世贤 委员:刘秋云、于汇
以上任期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1、总经理:刘景萍女士
2、副总经理:李培湖先生、韦天宝先生、刘萍女士
3、财务总监:于汇女士
4、董事会秘书:王清涛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王海燕女士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电话:0898-68634767
传真:0898-68631245
电子信箱:huluwa@huluwayaoye.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
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附件:
1、刘景萍,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1年9月至2006年8月,担任海南省生物制品公司董事长;2006年5月至2018年8月,担任康迪健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25年3月4日、2025年6月27日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康迪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刘景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汤旭东先生为夫妻关系,汤琪波先生为汤旭东先生之子,除此以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景萍女士分别于2025年6月、8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此外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于汇,女,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PMP。曾任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转型项目负责人、数字化转型项目财务业务负责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负责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至2025年10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7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于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汇女士分别于2025年6月、8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此外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王清涛,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担任海口电视台经济频道编导,2007年3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海南康迪医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担任本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担任本公司行政部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担任本公司董事,2025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王清涛先生通过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73,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清涛先生于2025年6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此外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汤琪波,男,1988年出生,浙江大学EMBA在读。2011年2月至2013年6月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3年8月至2019年8月任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目前担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琪波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汤旭东先生为父子关系,刘景萍女士为汤旭东先生之妻,除此以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刘秋云,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担任海南蛛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4月至2022年8月担任海南自贸区珈宝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9月至今担任海南迈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秋云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王世贤,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10月至2021年7月担任海南正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0年5月至2020年11月担任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21年7月至今担任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世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林慧,女,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任药师。1982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海南省人民医院主任职位;2017年12月至今,担任海南省药学会秘书长。

林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李培湖,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药师。1995年7月至1999年2月,担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技术员、主任;1999年3月至2001年10月,担任海南林恒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01年11月至2006年12月,担任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2007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培湖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韦天宝,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主任药师。1985年7月至2002年12月,历任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分厂厂长、质量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3年12月,担任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14年12月,历任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担任海南亚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15年7月至今担任广西维威总经理,目前兼任执行董事。2016年2月至2018年11月,担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韦天宝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刘萍,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质量工程师、首席质量官、海南省高层次人才。1997年8月至1998年6月,担任湖南省株洲六0一厂中心化验室检验员;1999年3月至2000年6月,担任海南华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研究员;2000年6月至2004年9月,担任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OA主管;2004年9月至2009年9月,担任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化验室主任、质量部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2月,担任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质量总监、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2018年11月至2025年10月,担任本公司监事。

刘萍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1、王海燕,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15年9月至2019年3月先后担任海国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担任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20年3月加入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海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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