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605090):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21:51:04 中财网
原标题:九丰能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90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丰能源”)拟使用部分40,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SourcesInvestment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六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158,6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8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0C001052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其归还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公司将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按相关规定足额归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形。

(二)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 总额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累 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实施主体
1川西名山2×20万吨液化 天然气清洁能源基地项目 (一期)(注)50,000.0050,000.000.000.00雅安森能
2支付现金对价60,000.0060,000.0060,000.00100.00九丰能源
3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 交易相关费用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九丰能源
总计120,000.00120,000.0070,000.00// 
注1:“雅安森能”指雅安森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2:截至2025年10月14日,川西名山2×20万吨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名山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主要系名山项目尚未完成土地招拍挂工作。名山项目拟征用土地已经通过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并上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后续预计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将下发批复文件至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转发至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收到批复文件后将按规定开启土地招拍挂工作。

目前,名山项目投建进度出现滞后,公司将密切跟踪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如确认项目需要延期或进行调整的,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余额
截至2025年10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及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99.16万元;加上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后,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799.16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及管理,且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建。

四、确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三条规定: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

根据上述法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确定或设立银行账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及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的说明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财务顾问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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