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20:15:06 中财网
【20:13 康辰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康辰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0/16,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14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77,4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4%
累计已回购金额19,150,56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9.69元/股~51.4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2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77,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购买的最高价为51.40元/股,最低价为49.6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150,565元。本次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3 长虹华意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虹华意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025年7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141,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3%,最高成交价为7.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731,65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8 广州酒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州酒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22日~2026年4月21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14,3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31.8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1%
累计已回购金额10,040.3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42元/股~16.5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及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1亿元-1.4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酒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广州酒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年5月1
27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52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酒家: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31.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6.5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5.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40.3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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