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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助手(301382):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9:44:49 中财网
原标题:蜂助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5-097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0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660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10楼6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罗洪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210人,代表股份97,114,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9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64,424,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50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07人,代表股份32,689,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40%。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共计206人,代表股份1,126,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206人,代表股份1,126,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455,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21%;反对311,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33%;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2,6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2684%;反对311,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6927%;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365,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47%;反对36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77%;弃权53,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2,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470%;反对360,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260%;弃权53,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400,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5%;反对343,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77%;弃权34,7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7,6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3904%;反对343,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5253%;弃权34,7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84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365,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47%;反对36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77%;弃权53,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2,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470%;反对360,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260%;弃权53,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382,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59%;反对343,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65%;弃权53,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9,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832%;反对343,3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898%;弃权53,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359,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8%;反对366,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46%;弃权53,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6,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7409%;反对366,3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321%;弃权53,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限售期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386,9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89%;反对338,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5%;弃权53,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3,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1739%;反对338,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991%;弃权53,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401,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27%;反对339,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59%;弃权37,6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8,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4880%;反对339,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701%;弃权37,6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4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386,9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89%;反对338,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5%;弃权53,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3,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1739%;反对338,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991%;弃权53,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405,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25%;反对339,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47%;弃权34,7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2,0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811%;反对339,3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346%;弃权34,7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84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363,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91%;反对33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1%;弃权79,3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0,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0783%;反对336,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8771%;弃权79,3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407,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91%;反对341,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1%;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4,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95%;反对341,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566%;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389,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55%;反对341,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1%;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6,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3723%;反对341,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566%;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7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389,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55%;反对341,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1%;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6,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3723%;反对341,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566%;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7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406,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67%;反对342,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45%;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076%;反对342,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285%;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389,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55%;反对342,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33%;弃权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6,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3723%;反对342,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921%;弃权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3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42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72%;反对288,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49%;弃权63,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3,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7226%;反对288,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415%;弃权63,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407,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07%;反对322,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535%;弃权49,2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4,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0266%;反对322,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984%;弃权49,2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7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39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71%;反对341,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1%;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0,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7186%;反对341,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566%;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411,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07%;反对341,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1%;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8,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258%;反对341,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566%;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380,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8%;反对354,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4%;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7,5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998%;反对354,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754%;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728,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6%;反对324,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46%;弃权60,9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0,2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7302%;反对324,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560%;弃权60,9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倪洁云、陈光为。

3、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