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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600078):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20:30:54 中财网
原标题: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结构、经营规模及未来发展,为更好地匹配当前的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招标公司拟聘任苏亚金诚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于1996年5月,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执业资质:苏亚金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数共有621人。其中,合伙人42人,注册会计师2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有161名。

3、业务规模
苏亚金诚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35,309.0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020.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126.54万元。2024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38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7家。苏亚金诚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执业经验。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38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26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35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C33制造业金属制品业
F52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
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35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I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7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C29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C38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708.55万元。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372.1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2家,同行业挂牌公司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2022年至2025年9月)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4例,具体如下:

案号原告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2021)苏01民初4049号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一审判决不需赔偿(已上诉待二审)
(2022)苏01民初928号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 限公司一审判决累计赔偿额40%范围内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已上诉待二审)
(2024)苏0102民初14219号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一审审理中
(2025)苏0105民初1715号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一审判决不需赔偿(已上诉待二审)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纪律处分1次,涉及人员17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伯民,200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星宝,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美红,2009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年3月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2家,挂牌公司33家。

项目成员无在其他机构兼职的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未受到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费用(含子公司)为17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相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下降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此期间立信中联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与立信中联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均不存在分歧,对立信中联审计团队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中联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结构、经营规模及未来发展,为更好地匹配当前的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经招标拟聘任苏亚金诚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规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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