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601515):东峰集团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20:50:30 中财网
原标题:东峰集团:东峰集团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衢州东峰;
?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
? 证券代码“601515”保持不变;
? 本次拟变更证券简称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控股股东的决策,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变更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中文名称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DFPNEWMATERIALGROUP CO.,LTD.QUZHOU DFP NEW MATERIAL GROUP CO.,LTD.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衢州东峰
注册地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北郊工业区 (二围工业区)、4A2-2片区,2M4片 区,13-02片区A-F座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
除上述变更项目,公司英文简称“DFP”、证券代码“601515”仍保持不变。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涉及上述变更事项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如下:

序号章程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一章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制定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制定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第一章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名称: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名称: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3第一章 第五条公司住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北 郊工业区(二围工业区)、4A2-2片区, 2M4片区,13-02片区A-F座;邮政编 码:515064。公司住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 号602室。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前往审批登记机关根据上述变更事项及《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原因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控股股东的决策,拟变更公司名称为“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为使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相匹配,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东峰集团”变更为“衢州东峰”,证券代码“601515”仍保持不变。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与证券简称,仅系匹配公司所属区域,不涉及字号及行业的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方可实施。

3、关于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变更,尚需向审批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

4、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已签署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效力。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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