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601515):东峰集团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衢州东峰; ?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 ? 证券代码“601515”保持不变; ? 本次拟变更证券简称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控股股东的决策,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涉及上述变更事项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如下: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原因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控股股东的决策,拟变更公司名称为“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为使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相匹配,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东峰集团”变更为“衢州东峰”,证券代码“601515”仍保持不变。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与证券简称,仅系匹配公司所属区域,不涉及字号及行业的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方可实施。 3、关于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变更,尚需向审批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 4、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已签署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效力。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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