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30126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7:25:46 中财网
原标题:恒工精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2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东柳大街510号邯银大厦东楼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志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9,951,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121%。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数50,48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4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0人,代表股份数9,464,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81%。

2、出席会议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30人,代表股份数为2,047,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94%。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9人,代表股份数2,047,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9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32,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3%;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02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19%;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29,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025,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05%;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8%;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7%。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2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018,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4%;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6%;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31,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7%;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8%;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014,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3%;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0%;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7%。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河北杰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魏志勇、刘东、袁建华、付永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24,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5%;反对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019,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65%;反对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3%;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车千里律师、张博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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