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中绿电(000537):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该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066,602,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2,997,105.84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总股本为2,066,602,352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66,602,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注】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7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0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85727717 传真电话:010-8572771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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