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600415):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8:45:45 中财网
原标题:小商品城: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6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注销原因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商品城”或“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注销股份数量注销日期
86,700股86,700股2025年10月24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退休的3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3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6,700股,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17元/股、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722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2)。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3),自2025年8月18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退休而离职的,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行使;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行使,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退休的3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3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6,7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698,7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对上述3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6,7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0月2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本次变动前(股)本次变动数(股)本次变动后(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5,482,860,52605,482,860,526
有限售条件股份785,400-86,700698,700
股份合计5,483,645,926-86,7005,483,559,226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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