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603939):益丰药房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次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8:45:47 中财网
原标题:益丰药房:益丰药房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次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96,83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96,83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0日起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类型授予日期授予价格 (元/股)授予股票数量 (股)授予对象人数
首次授予2022年9月16日25.013,095,200241
预留授予2023年8月30日18.95390,01539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批次解锁日期解锁数量 (股)剩余未解锁 数量(股)取消解锁数量及 原因因分红送转导致解锁 股票数量变化
首次授予第 一次解禁2023年10月23日2,062,4802,073,680285,700股,系 43名激励对象 离职、降职或绩 效不达标。公司于2023年6月7 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 分派,每股转增0.4股。
首次授予第 二次解禁2024年10月25日2,233,560254,856254,856股,系 23名激励对象 离职、降职或绩 效不达标。公司于2023年6月7 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 分派,每股转增0.4股; 于2024年6月7日实 施2023年度权益分

     派,每股转增0.2股。
预留授予第 一次解禁2024年10月25日216,668251,35028,996股,系8 名激励对象离 职、降职或绩效 不达标。公司于2023年6月7 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 分派,每股转增0.4股; 于2024年6月7日实 施2023年度权益分 派,每股转增0.2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锁定期届满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时间
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10月25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10月24日届满。

(二)关于解锁条件的规定以及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

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意情形: (1)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要求: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 售期 利润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45%。 第二个解除限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 售期 利润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70%。 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以2021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合并报表口径)88,879.07万元 为基准,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2,857.67万元,较2021年度增 长71.98%。业绩考核指标已达 成。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 标准 标准系数 年度考核完成率 合格 1.0 ≥80% 年度考核完成率 不合格 0 <80%根据激励对象综合考评结果,34 名激励对象中,年度考核完成率 达80%及以上的人数为29人,其 余5名激励对象未达到个人绩效 考核要求。
 标准
 年度考核完成率 ≥80%
 年度考核完成率 <80%
三、本次解锁所涉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838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1,212,417,413股的0.0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已获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 量(股)本次可解锁限 制性股票数量 (股)本次解锁数量占已 获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比例(保留至整 数)
一、高级管理人员     
1张朝旭副总裁81,00040,50050%
2万雪梅副总裁56,70028,35050%
3颜俊助理总裁32,40016,20050%
高级管理人员小计170,10085,050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274,608111,78840.71%
合计444,708196,83844.26%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0月27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96,838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类别本次变动前(股)本次变动数(股)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流通股222,354-196,83825,516
无限售流通股1,212,195,059196,8381,212,391,897
合计1,212,417,41301,212,417,413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事项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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