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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弘信电子(300657):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20:55:26 中财网
原标题: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5-8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5年9月1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燧弘灵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灵析”)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厦门市分行”)申请75,00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其提供流动性支持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示性公告》。

近日,燧弘灵析与国开行厦门市分行正式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申请人民币贷款75,000.00万元。公司、公司实控人李强先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华创”)、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联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通”)为本次融资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公司实控人李强先生作为保证人,分别与国开行厦门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75,000.00万元;燧弘华创、安联通分别与国开行厦门市分行签署《质押合同》,燧弘华创以其持有燧弘灵析100%股权作为出质物、安联通以其应收账款收款权作为出质物,分别为上述银行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燧弘灵析是燧弘华创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燧弘华创60%股权,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弘智创”)持有燧弘华创40%股权,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灵析银行融资担保事项出具《反担保函》,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国开行厦门市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人:公司;
2、债权人:国开行厦门市分行;
3、担保金额:75,00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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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灵析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李强与国开行厦门市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人:李强;
2、债权人:国开行厦门市分行;
3、担保金额:75,00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

(三)燧弘华创与国开行厦门市分行签署的《质押合同》
1
、出质人:燧弘华创;
2、质权人:国开行厦门市分行;
3、出质物:燧弘华创持有燧弘灵析100%的股权;
4、担保范围: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以及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四)安联通与国开行厦门市分行签署的《质押合同》
1、出质人:安联通;
2、质权人:国开行厦门市分行;
3、出质物:安联通应收账款;
4
、担保范围: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以及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46,809.2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88.06%,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国开行厦门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李强与国开行厦门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燧弘华创与国开行厦门分行签署的《质押合同》;
4、安联通与国开行厦门分行签署的《质押合同》;
5、沪弘智创《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