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00280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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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21日 21:05:2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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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红墙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
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拟于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347,8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115,94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4,231,88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减持后持有权益由44.12%减少至43.95%,达到1%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方式持股每减少1%,应披露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刘连军 | | |
| 住所 | 广东省惠州市******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9月至2025年10月 | | |
| 股票简称 | 红墙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09 |
| 变动类型(可
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
| A股 | 减持345,600股 | 0.16% | | |
| 合 计 | 减持345,600股 | 0.16%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93,357,975 | 44.12% | 93,012,375 | 43.9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 21,753,019 | 10.28% | 21,407,419 | 10.11% |
|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71,604,956 | 33.84% | 71,604,956 | 33.84%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
履行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本次减
持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
计划范围内。减持后持有权益由44.12%减少至43.95%,达
到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
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
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连军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所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