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688018):乐鑫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309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3,298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12,200,431股的0.0208%。 (3)授予价格:35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8人,为公司技术骨干,均为第一类激励对象。 (5)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A)进行一次考核,根据上述指标对应的完成程度核算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部分各归属批次对应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开披露的报告为计算依据。 2、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如下表: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B+及以上、B、B-、B-以下(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B-以下)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4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4年3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9)。 (3)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4)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2019 2020 2021 2022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年、 年第一期、 年、 年、2023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4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2023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 (5)202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议案已经通过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年10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6)2025年7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5年7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7)2025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6,309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1 、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3日,因此本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限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因此,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人均已达到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10月23日。 (二)归属数量:16,309股。 (三)归属人数:8人。 (四)授予价格:24.57元/股(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因此授予价格由35元/股调整为24.57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归属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乐鑫科技实施本次归属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项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二)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