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300451):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持股 5%以上股东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于2025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飞利浦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1月26日)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6,332,793股(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注: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4,698,200股后的股数1,544,426,492股计算,下同)。 近期,公司收到飞利浦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通知》,截至2025年10月21日,飞利浦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共减持本公司股份37,304,264股,剩余9,028,529股未实施完毕。目前飞利浦持有公司股份117,698,823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7.620876%。基于自身安排,飞利浦决定提前终止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飞利浦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飞利浦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飞利浦的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 3、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备查文件 1、飞利浦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通知》。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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