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000010):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2025年10月21日,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杭州晟泽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债权人”)发来的通知,获悉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5年10月21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情况概述 2025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申请人发来的通知,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5年10月21日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晟泽盈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88号3层3046室 法定代表人:王杰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2KEQ7R1G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木材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申请的事实、理由及申请目的 截至申请提出之日,申请人对公司享有债权本金金额为5,600万元。申请人认为,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请求法院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在裁定破产重整之前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三)申请人与公司的关系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17层1701-1703室 法定代表人:陈飞霖 注册资本:114,965.229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181597U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电子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园林植物的研究、开发、销售;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的销售;投资与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安装(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技术产品的生产;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园林植物的种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如深圳中院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及公司将在预重整期间开展债权人申报债权、资产评估等工作,并与广大债权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深圳中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若深圳中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公司将与法院、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等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相关事项正在紧密推进中,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各项工作。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或预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 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预重整是为了准确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由临时管理人组织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就债务风险化解等事项进行协商讨论,提前开展重整阶段相关工作,并将相关成果延伸至重整程序的制度。 在法院审查重整及预重整申请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以避免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法院决定对公司实施预重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及法院批准。公司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未收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六、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启动预重整程序或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七、备查文件 申请人发来的通知及其向法院提交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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