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002460):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傅 利华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合计215,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 近日,公司收到副总裁傅利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偿还股权激励贷款; 2、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3 、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即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比例0.002%)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傅利华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6 满后 个月内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利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 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如 适用)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司报送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拟减持 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傅利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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