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600927):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10月22日 20:56:30 中财网
原标题:永安期货: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 10月 27日杭州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请提前十五分钟
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或列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
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震
动或静音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召开一个工作日
前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
《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
超过3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不能保证填写《股
东发言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发言顺序按
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若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2项议案。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
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投票: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
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
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2219
会议室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黄志明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审议会议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会议目录

议案一: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 议案二:关于发行次级债的议案........................................ 3
议案一
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0,150,318.1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4,577,475,473.4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未
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建议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
税)。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55,555,556股,以
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29,111,111.12元,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11%。

公司总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因回购股份等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金额。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关于发行次级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综合考量内外部融资渠道及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拟发行规模不超过 10亿元、期限不超过 5年(含 5
年)的次级债券,用于补充净资本和补充营运资金。相关情况如
下:
一、发行次级债券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一次发行或限期内分期发行。

3.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发行期限、品种、以及含权条款
(若有)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以及展期
和利率调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还本付息方式: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
还本付息。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净资本和营运资金。

7.担保方式:采取无担保的方式发行。

8.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
效。

二、本次发行次级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
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届时市场条件,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次级债券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
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
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发行安排、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
途、评级安排等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向有关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核
准、备案、债券转让、兑付、登记、托管及结算等相关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所有必要的文件、合
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相关协议、各种公告
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及后续债券转让等有
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3.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选择债券受托管理
人;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或董
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根据主管机构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
对本次次级债券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等事宜;
6.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及挂牌有关的其他事项;
7.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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