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9股被宣布减持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HENGANMIN先生直接持有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626%。ZHENGANMIN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奥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88,000股、FOREALSPECTRUM,INC.(以下简称“飞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0股、青岛杰莱特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莱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4,000股、马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8,000股、辜长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000股。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4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380%。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并于2024年2月26日起上市流通。 ? 股东ZHENGANMIN先生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3,2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734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18,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7658%,且在任意连续90天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687%,且在任意连续90天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的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披露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ZHENGANMIN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马敏女士的减持计划。股东马敏女士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2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102%。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民就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减持意向等事宜出具《关于锁定期及减持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 【22:34 托普云农: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情况,减持股份数量、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1:49 强邦新材: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三)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376,033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15 3 (五)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44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持有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6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64%。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5 产业投资基金基于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4,943,543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 【20:44 力芯微: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3,833,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7%,均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以下简称“IPO前”)获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亿晶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4,010,781 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合计不超过 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3.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36,927股,即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1.00% 股本的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73,854股,即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19:39 云路股份: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郭克云持有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IPO前股份20,905,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郭克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股东郭克云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做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2 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三、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及任职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四、如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郭克云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做出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就持股锁定事所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18:24 宁波韵升:宁波韵升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朱世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447,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0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朱世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当年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111,8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0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18:24 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展房产”)持有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份177,615,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宏展房产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宏展房产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2%;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6%。(若上述相关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17:44 力量钻石: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7,633,5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李爱真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如下: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在遵守上述有关转让限制的前提下,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及程序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相关限制性规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但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时除外。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李爱真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李爱真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李爱真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