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000545):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

时间:2025年10月23日 21:45:40 中财网
原标题:金浦钛业: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098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于
近日获悉,控股子公司安徽金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新能源”)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冻结银行账户资金的情况
1、被冻结银行账户资金的基本情况

户名开户行账 号帐户性质冻结金额(元)
安徽 金浦 新能 源科 技发 展有 限公 司工行安徽濉溪支行1305********8361基本户2,577,154.61
 工行安徽濉溪支行1305********1438专用户30,382.77
 交行淮北分行营业部5742********0646一般户999.08
 交行南京鼓楼支行3200********6977一般户23,051.56
 建行淮北东城支行3405********1036一般户188,847.40
 农行淮北杜集支行1261********7723一般户23,891.03
 农行淮北杜集支行1261********0404一般户19,618,874.24
 徽商银行濉溪支行2250********0002一般户5,323.58
合计22,468,524.27   
2、冻结原因
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系因金浦新能源与施工方合同付款纠
纷,金浦新能源未能到期付款,施工方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本次诉讼金额为5,756万元。

3、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金浦钛业持有金浦新能源50.9434%股份。金浦新能源电池材料
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计划先期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与30万
吨硫酸装置。2025年8月,30万吨硫酸装置已试生产,磷酸铁装置
因产品市场价格波动,且下游产品出现新的技术,为控制投资风险,磷酸铁装置目前处于缓建状态。2024年度,金浦新能源经审计营业
收入为18.44万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01%;净
利润为-1,913.41万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83%。

二、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并尽
快解除银行账户冻结。针对可能造成的损失,公司将努力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被冻结资金合计人民币2747.65万元,
占上市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7%,占上市公司2024年经审
计货币资金总额的16.23%;占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净资
产的2.28%,占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审计货币资金总额的13.13%。

除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其他被冻结的资金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户名开户行账 号帐户性质冻结金额(元)
徐州钛 白化工 有限责交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3236********9087基本户3,193,633.67
 南京银行徐州分行1601********0267一般户4,243.05
 南京银行城东支行0150********1060一般户2.93
任公司华夏银行徐州分行1505********0099一般户283.73
 江苏银行贾汪支行6022********6451一般户32,880.54
 徐州农村商业银行大吴支行3203********8747一般户3,559.32
 农行贾汪支行1024********7977一般户5,733.77
 中国银行贾汪支行4598********6691共管户721,972.76
 中信银行南京上海路支行8110********6096一般户1.05
 北京银行南京大光路支行2000********9417一般户0.94
 莱商银行铜山支行8030********1858一般户2.96
 民生银行铜山支行6035********0028一般户0.21
 江苏银行贾汪支行6022********6395一般户0.08
南京钛 白化工 有限责 任公司工行南京城北支行4301********4528一般户150,000.00
 中信银行南京上海路支行7321********7821一般户900,000.00
合计5,012,315.01   
2、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不是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公司未对上
述债务进行担保或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冻结也未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金浦钛业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情
形。

3、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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