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华大基因: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联合申报科技项目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10月23日 22:35:48 中财网
  CFi.CN讯:(一)随着全球公共卫生形势日趋复杂与传染病谱的持续演变,病原体快速识别已成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的关键环节与临床诊疗的迫切需求。为有效应对上述挑战,构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快速响应能力与高准确性的病原体检测整体解决方案,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等机构在科研、人才及产业资源方面的协同优势,共同推进该领域相关技术的联合攻关与创新突破,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医检所)拟与关联方杭州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杭州华大研究院)、常州新一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一产)及其他大专院校、研究所、医院共计十家机构,联合申报“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病原体检测专用便捷长读长测序系统开发”项目(以下简称联合申报项目)。

本联合申报项目总经费人民币12,000万元(以下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其中,申请国拨经费2,000万元,联合申报单位自筹经费10,000万元。自筹经费中,天津医检所自筹5,000万元。天津医检所参与其中3个课题,主要承担应用端的病原单分子检测试剂盒、配套算法和数据库的开发以及自动化应用的研究任务。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华大研究院、常州新一产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全资子公司天津医检所拟与关联方联合申报科技项目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联合申报科技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建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联合申报科技项目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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