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顶科技(60316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目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3日 14:30 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康路 1号汇顶科技总部大厦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郭峰伟先生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六、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七、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八、 统计并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 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 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 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会议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5、 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 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同时,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60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年 8月 18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年 7月 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 7月 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年 8月 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楼 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1人,注册会计师 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00人。 毕马威华振 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4年,毕马威华振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文彬先生,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文彬先生 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文彬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睿祥先生,202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睿祥先生 201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睿祥先生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怡女士,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怡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60万元(含税),包括年度审计、内控审计等,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 25万元(含税)。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与本期审计费用一致。 《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1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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