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688206):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6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7月14日,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概KLProTechH.K.Limited KLProTech 伦电子”)股东 (以下简称“ ”)、共青城 明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明伦”)、共青城峰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峰伦”)、共青城伟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伟伦”)、共青城经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经伦”)、共青城毅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毅伦”)、共青城智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智伦”)、井冈山兴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井冈山兴伦”)(以上合称“转让方”)与上海芯合创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芯合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21,758,893股概伦电子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上海芯合创,每股转让价格为28.16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612,730,426.88元;各方于2025年8月2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书》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由上海临港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科创投”)参与签署本补充协议,标的股份由“上海临港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芯合创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受让方”)实际受让。 ? 公司收到转让方与受让方的通知,本次协议转让于2025年10月2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过户数量为21,758,893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受让方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其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概伦电子股份。 ?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4日,公司股东KLProTech、共青城明伦、共青城峰伦、共青城伟伦、共青城经伦、共青城毅伦、共青城智伦、井冈山兴伦与上海芯合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21,758,893股概伦电子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上海芯合创,每股转让价格为28.16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612,730,426.88元。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2025年8月22日,各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书》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临港科创投作为上海芯合创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临港科创投参与签署本补充协议,标的股份由“上海临港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芯合创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受让。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转让方)》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受让方)》。 二、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收到转让方与受让方的通知,本次协议转让于2025年10月2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过户数量为21,758,893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受让方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书》相关约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涉及的前期价款支付,并将在过户登记后按照约定完成后续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转让方及受让方的持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2.本次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受让方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至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其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取得的标的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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