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00125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利仁科技 股票代码:0012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利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28号西楼五层501房间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28号西楼五层501房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宋老亮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二:齐连英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 第一节释义...............................................................................................................- 4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7 -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8 -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2 -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4 -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宋老亮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324321968********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一)齐连英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324391969********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宋老亮持有利仁投资2.00%的合伙份额;齐连英担任利仁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4.697%的合伙份额;宋老亮与齐连英二人为夫妻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因素需要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发生变动。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利仁投资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80,668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总股本为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数值)。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尚未实施完毕的股份减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利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1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01%、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7.1070%,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166,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利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01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94%、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6.9038%。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008%,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71.069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51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001%,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70.866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利仁投资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07%,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203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北京利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宋老亮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齐连英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3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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