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科技(9206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920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6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0月 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 10月 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明祥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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