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东方电子(000682):子公司对外担保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34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海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华电力“)的全资子公司东方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日前签订了乌兹别克斯坦苏尔汉河1600兆瓦联合循环电站项目500/220千伏变电站电气安装与试验工程合同。根据项目要求,海华电力需为该项目提供项目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担保金额总计390,498.66美元,担保期限自保函签署日至2026年10月31日。 本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1、公司名称:东方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乌兹别克斯坦T奥什肯特市,Yunusabod区,Shaykshivlympy,AmirTemurShah街,88A-UY 4、法定代表人:刘伟 5、注册资本:1万美元 6、成立日期:2024年5月27日 7、纳税人识别号:311351199 8、营业范围:电力输变电设计,设备进出口,设备生产,电力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 9、股东、股权状况:海华电力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东方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项目合同要求签署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海华电力经营管理层办理协议的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东方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全资孙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根据项目要求,海华电力为其提供项目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该担保事项是海华电力和东方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拓展公司相关产品的海外市场,担保事项将纳入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对外担保事项的内控管理,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子公司)余额是0;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事项)为人民币352.06万元(按当前汇率测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0.07%。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威思顿海外投标项目提供履约担保(2025年5月27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19)。截至目前,担保尚未生效。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