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科技(30090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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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8:06:1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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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康平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康平科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3,2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1,396,484.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803,515.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NJAA20005)。
二、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相城支行 | 1102260929000130934 |
|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
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 12454000000480254 |
| 苏州迎东电动工具有
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相城支行 | 1102260929000131038 |
| 康平科技(越南)有限
公司 |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 | 100000600403835 |
| 深圳艾史比特电机有
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浪
支行 | 443066657013004726703 |
| 艾史比特(广东)电机
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市分行 | 44050171715100002233 |
1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调整“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汽车配件电机1200万台、电动工具整机60万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原用于上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
康平科技(越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电机320万台、电动工具6万台项目”;2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汽车配件电机1200万台、电动工具整机60万台项目”,并将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1000万台项目”;3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1000万台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艾史比特电机有限公司变更为艾史比特(广东)电机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潼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惠
| 户名 | 变更前开户银行 | 变更前银行账号 | 变更后开户银行 |
|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
相城支行 | 1102260929000130934 |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
相城支行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或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康平科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士杰 贾 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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