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300174):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2、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253.01万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79.7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了回 报公司股东,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6,219,455.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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