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600549):厦门钨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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