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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泰股份(001260):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8:56:08 中财网
原标题:坤泰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001260 2025-049
证券简称:坤泰股份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推荐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明先生、张麟轩先生、吴锦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郭照蕊先生、代其云先生、高红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郭照蕊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郭照蕊先生、代其云先生、高红云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明,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2019年12月至2023年4月任坤泰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坤泰股份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张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9.9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以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控制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坤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5.87%的表决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峰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拟任董事张麟轩的父亲;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4)最近三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麟轩,男,198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7年7月至2023年4月,历任坤泰有限销售经理、坤泰股份营销中心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张麟轩先生通过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坤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2.75万元出资额从而间接持有坤泰股份3.19%股份,是控股股东张明先生的儿子,为张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峰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麟轩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4)最近三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锦涛,男,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7年10月至2023年4月,任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吴锦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锦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4)最近三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照蕊,男,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副教授、会计学博士。2013年7月-至今,任上海师范大学副教授,2024年8月-至今,任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郭照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照蕊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4)最近三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代其云,男,199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

2020年9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有限合伙人、合伙人。

截止目前,代其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代其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4)最近三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高红云,女,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7年6月-至今,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止目前,高红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红云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4)最近三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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