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皖维高新关于增补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6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10月23日召开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 崔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中,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即将6年届满,崔鹏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时间约5年,为保持独立董事任期的一致性,崔鹏先生申请提前 离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戴新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尤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崔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崔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和崔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战略发展等方面贡献了宝贵的专业智慧与辛勤付出,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公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鉴于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崔鹏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 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增补曹崇延女士、张大林先生和汪峰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了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认为: 候选人曹崇延女士、张大林先生和汪峰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禁止任职情形,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不存在与公司或其关联方利益冲突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能够胜任拟任的职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提名曹崇延女士、张大林先生和汪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由第九届董事会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选举。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崇延,女,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副教授。1995年 3月至2001年1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师;2001年 1月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20年6月至2023 年6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党支部书记;2020 年7月至2024年4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副 主任;2021年12月至今,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2年6月至今,任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 2、张大林,男,1968年出生,法学硕士,律师,中国证监会第 十七届发审委委员候选人。1993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 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被分配至安徽省司法厅所属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原名安徽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历任律师、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暨管委会主任。2021年1月至今, 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汪峰,男,1981年出生,理学博士,教授。2003年本科毕 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化工学院;2006年硕士毕业于浙江大学药学院; 2009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理学院,获理学博士学位,导师为黄飞鹤教 授;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在荷兰埃因霍温理工大学从事博士 后研究工作,师从于著名超分子化学家E.W.(Bert)Meijer教授;2011年底回国后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系工作,现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超分子聚合物的设计、可控制备与功能化,迄今已在SCI期刊发 表论文70余篇,论文多次被同行大段评述和引用,入选爱思唯尔 “2014年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获2011年全国优博论文提名并入 选中科院青促会会员,并于2019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下设的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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