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603186):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定义 (一)公司指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其中,董事由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三)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四)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五)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的规定选举和聘任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董事的薪酬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公司根据董事任职身份的不同,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向其发放或不发放薪酬。 第三条公司内部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分别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确定报酬,不另行发放津贴。 第四条公司对外部董事发放津贴,津贴参照同行业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确认。 第五条 独立董事津贴的发放,根据公司股东会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确定。 第六条上述向董事发放的职务津贴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七条董事津贴和薪酬按月度平均发放,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内部董事的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负责解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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