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002432):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20:17:10 中财网
原标题:九安医疗: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8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天津市拟设立天津市海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实际注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河创投基金”)。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普通合伙人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河产业基管公司”)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成立海河创投基金。该基金总规模7.01亿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之一,进行财务性投资,出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1、管理人、普通合伙人(GP):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91120118MA05P8JHX8
(2)成立时间:2017年3月28日
(3)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1栋1509-06
(5)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法定代表人:王锦虹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
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21.00%4,200.00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10.00%2,000.00
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7.50%1,500.00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50%1,500.00
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7.00%1,400.00
诚柏(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0%1,400.00
天士力资本控股(北京)有限公司6.50%1,300.00
天津合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50%1,300.00
中民会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50%1,300.00
天津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00%1,200.00
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5.50%1,100.00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3.00%600
津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600
TCL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3.00%600
合计100.00%20,000.00
(8)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海河产业基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5962。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河产业基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有限合伙人(LP):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营业执照:91120118MA05P9BE7G
(2)成立时间:2017年3月29日
(3)注册资本:2,005,0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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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栋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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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股权结构:

合伙人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
天津市财政局99.75%2,000,000.00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25%5,000.00
合计100.00%2,005,000.00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合伙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有限合伙人(LP):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营业执照:91120118MA81YC3R0U
(2)成立时间:2022年6月6日
(3)注册资本:200,1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西昌道200号铭海中心2号楼-5、6-806-2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股权结构:

合伙人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39.98%80,000.00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98%80,000.00
天津东疆资本有限公司10.00%20,000.00
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20,000.00
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05%100.00
合计100.00%200,100.00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合伙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有限合伙人(LP):天津市滨海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营业执照:91120118MA074D4066
(2)成立时间:2020年8月28日
(3)注册资本:3,005,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2-1204(天0503
津信隆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市滨海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股权结构:

合伙人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
天津市财政局33.28%1,000,000.00
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3.28%1,000,000.00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33.28%1,000,000.00
天津市滨海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17%5,000.00
合计100.00%3,005,000.00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合伙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有限合伙人(LP):天津百孚海河西岸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营业执照:91120103MA82LP7R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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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3)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25号津融天地11号楼409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孚瞳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股权结构:

合伙人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
天津市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有限公司59.8%29,900.00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20,000.00
天津孚瞳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100.00
合计100.00%50,000.00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合伙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1)基金名称:天津市海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最终以实际注册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4)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5)基金规模:7.01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募资金额为准)。

(6)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出资方式及进度:各合伙人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分期缴付,首次出资认缴出资的40%,后续出资将由普通合伙人按照投资进度出具缴款通知。

(8)存续期限:16年(投资期6年,退出期10年)。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包括投资期与退出期)的延长。

(9)投资方向:基金管理人决定的投资领域。

(10)决策机制:本基金委托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机构,依据基金合伙协议约定负责基金投资、管理和退出等事项。

(11)管理费及收益分配: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收取基金管理费与超额收益。

本基金按照协议约定从投资标的中分配、清算所获得的资金,在扣除合伙企业相关税费及合伙费用后,按照各出资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12)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
1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0.14%100.00
2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2.80%30,000.00
3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有限合伙人14.27%10,000.00
4天津市滨海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有限合伙人14.27%10,000.00
5天津百孚海河西岸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4.27%10,000.00
6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27%10,000.00
合计100.00%70,100.00  
(13)会计核算方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伙企业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14)退出机制:基金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投资标的协议约定的条件(15)生效条款:本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

(16)上市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是否有一票否决权:否。

(17)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约定执行合伙事务;
2)在基金存续期间,未经合伙人会议的同意,不得转让出资份额,亦不得将出资份额出质;
3)根据本合伙协议相关规定,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并实施;
4)按照本合伙协议的约定获取收益;
5)有权督促有限合伙人及时缴纳出资;
6)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以及合伙企业品牌的使用;
7)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8)召集合伙人会议;
9)保证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伙协议。

2.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2)有权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查阅会议记录,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经营资料;
3)有权了解和监督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意见;
4)收益分配权;
5
)在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时强制普通合伙人退伙;
6)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认缴出资额为限;
7)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如期足额缴付出资;
8)法律授予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四、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上述专业投资机构及各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5%
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上述专业投资机构、各有限合伙人均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协议安排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3、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4、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导致同业竞争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购该投资基金份额,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的情况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适度参与,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公司科创投资主要方向,采取“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策略,涵盖硬科技、生物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大健康等领域。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可以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优势,拓展投资渠道,把握相关领域投资机会,获取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率。

根据公司对上述基金的拟投资规模、投资进度及投资领域来看,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加上投资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客观上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2、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后续募集、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股权投资基金寻找候选投资标的过程还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进而导致基金的投资期可能存在一定的被适度延长的潜在风险;
3、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进行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可能存在的内部管理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行使监督、建议等权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相关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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