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3013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湖南裕能 股票代码:301358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昭山镇蒿塘村,芙蓉大道以东、金南街以北、晴岚路以南昭山两型产业发展中心1单元0601001号南栋124号房 通讯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3号高新科技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第六节 后续计划.....................................................................................................10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12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3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14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16 附表.............................................................................................................................1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推进业务、资产、股权优化配置,做实做强电化产投主体、优化股权结构,经湘潭市国资委批复,将产投集团持有的振湘国投100%股权无偿划转给电化产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公司与相关股东股 权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本次权益变动后,产投集团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电化产投通过振湘国投、电化集团及湘潭电化共计间接持有湖南裕能130,631,528股股份,占湖南裕能总股本数的17.17%。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仍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按同一控制合并后第一大股东仍为电化集团、湘潭电化及振湘国投。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与相关股东股权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根据湘潭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批复》(潭国资[2025]82号),将产投集团所持有的振湘国投100%股权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湖南裕能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划转涉及的湖南裕能股份,其中电化集团持有的湖南裕能43,283,250股股份、振湘国投持有的湖南裕能5,000,000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除前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变动为无偿划转,不存在支付资金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12 二、未来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正常主营业务经营活动除外),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具体计划。 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具体计划。 五、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聘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资产交易的情形。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交易的情形。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将保持其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对于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实质不利影响。 二、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磷酸盐正极材料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品,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业为股权管理、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产业投资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如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化产投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干江 2025年10月23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湘潭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本次无偿划转的批复文件;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说明文件; (六)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湖南裕能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干江 2025年10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干江 2025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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