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300893):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安全 公告编号:2025-093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 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由于公司募投项目金额变动,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金额等内容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发行规模 本次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500.00万元(含 人民币27,5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6,5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500.00万元(含人民币27,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6,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本次调整前: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本次调整后: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若公司发生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而导致减资的情形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不得因此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新增: (1)违约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公司在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 ①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可转债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④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收购交易对应的交易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且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⑤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⑥公司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⑦任何适用的现行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本次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⑧公司发生其他可能导致违约、可能对还本付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 (3)争议解决方式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次可转债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 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主要更新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三)《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主要更新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四)《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主要更新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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