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海智能(00231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3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建波先生。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0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4,75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50%。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4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661%。 (三)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3人,代表股份2,35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9%。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5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腾讯会议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6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00%;反对24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73%;弃权34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2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楼永辉律师、黎春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