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汽饰(603035):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1号)核准,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0,326,351.44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于2019年11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11号《验资报告》。扣除公司为本次发行所支付中介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276,351.44元。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文简称“募投项目”)原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由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10月22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人民币7,000万元。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之前,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相关情况通知了保荐人。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后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调整后,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已累计投入金额90,631.20万元,各募投项目进度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截至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储银行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降低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通过已有或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和处理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如涉及)。 本次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作,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公司将及时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本议案已经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对该议案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以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为前提,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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