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300498):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8:51:50 中财网
原标题:温氏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5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
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8,100,562股后的6,645,826,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993,747,973.70元,本次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为2.996347元(保留到小数点
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据此计算的除权除
息参考价为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2996347元/股。

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2024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
案: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
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
(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
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100,562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剔除回购专户股份8,100,562股后的6,645,826,579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合计派发现
金1,993,747,973.70元(含税)。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1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5年11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0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5年11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8,100,562股不参与分红,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现
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
=6,645,826,579股×3元/10股=1,993,747,973.70元;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
股本×10=1,993,747,973.70元/6,653,927,141股×10=2.996347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0.2996347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996347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6.59元/
股调整为16.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价格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调整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东堤北路9号
咨询联系人:柯昕
咨询电话:0766-229292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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