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300498):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5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 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8,100,562股后的6,645,826,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993,747,973.70元,本次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为2.996347元(保留到小数点 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据此计算的除权除 息参考价为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2996347元/股。 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2024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 案: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 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 (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 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100,562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剔除回购专户股份8,100,562股后的6,645,826,579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合计派发现 金1,993,747,973.70元(含税)。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1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5年11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0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5年11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8,100,562股不参与分红,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现 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 =6,645,826,579股×3元/10股=1,993,747,973.70元;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 股本×10=1,993,747,973.70元/6,653,927,141股×10=2.996347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0.2996347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996347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6.59元/ 股调整为16.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价格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调整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东堤北路9号 咨询联系人:柯昕 咨询电话:0766-229292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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