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电机(92010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协电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三协电机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7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21号);2025年9月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5〕728号)。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2,070.00万股(含超额配售),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8.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02.8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分别为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10月9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475.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5-5号、天健验〔2025〕15-8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类型、投资范围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的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四)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为了确保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步授权经理层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如需)。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遵循审慎性投资原则筛选合作机构,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三)董事会意见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三协电机在保证正常资金使用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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