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30073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 27 9:15 15:00 月 日 至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1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东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公司股份总数为126,431,804股,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9人,代表股份33,955,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57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0,583,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4人,代表股份3,372,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72%。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5人,代表股份3,402,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0%。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32,7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9,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1 3,3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0%;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 33,943,017 ()总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620%;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9,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8%;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7%;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48,4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4,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6%;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43,0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0%;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9,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8%;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7%;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40,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6,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3%;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27,8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2%;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41%;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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