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60398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84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控制的Panmercy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德润控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575,447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德润控股将持有上市公司25,575,447股股份,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条件,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豁免德润控股的要约收购义务,德润控股可免于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精密”)直接持有公司7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20%,为公司控股股东;潘龙泉先生通过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合计持有公司136,671,0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2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泉峰精密直接持有公司7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潘龙泉先生通过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德润控股合计持有公司162,246,5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44%,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实施完成,德润控股新增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认购人基本情况 本次认购对象为德润控股,其基本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5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5年10月24日,公司本次新增的25,575,447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前,泉峰精密直接持有公司7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20%,为公司控股股东;潘龙泉先生通过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合计持有公司136,671,0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2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泉峰精密直接泉先生通过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德润控股合计持有公司162,246,5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44%,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实施完成,德润控股新增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12月12日,公司与德润控股签署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PanmercyHoldingsLimited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数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限售期、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等,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豁免德润控股的要约收购义务,德润控股可免于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德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事项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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