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联集成(68846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0月27日 21:25:30 中财网
原标题:芯联集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集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芯联集成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2025 年度 原预 计额 度本次增 加关联 交易额 度本次调增 后 2025年 度预计额 度本次调增后 2025年度 预计金额占 同类业务的 比例(%)2025年 1-9月实 际发生金 额增加原因
为关联方 提供租赁 服务上海芯港联测半导 体有限责任公司/251.43251.4348.20%/根据公司业 务发展需 求,增加业 务合作
向关联人 购买检测 服务上海芯港联测半导 体有限责任公司/6,144.656,144.65451.21%/ 
向关联人 提供劳务上海芯港联测半导 体有限责任公司/6,025.996,025.99不适用/ 
合计/12,422.0612,422.06///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芯港联测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芯港联测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5-09-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EWM7R45L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鹏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申港大道1号
主要股东/股权结构芯联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持股50%;上海质芯私募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 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上海芯港联测半导体有限责任 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关联方,上市 公司合营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因芯港联测于2025年9月成立,无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或合理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芯联集成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芯联集成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亦潇 宋轩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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