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热力(00289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鹏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萌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乐意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存在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询价选聘中标结果报价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95.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2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14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制度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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