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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2:09:19 中财网
原标题:普莱得: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 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 (10)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9《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1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00-11:00,14:00-17:00;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的应在2025年11月14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康丽、刘甜甜
联系电话:0579-83793333
传真:0579-89123969
电子邮箱:pld@pruld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2103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53
2、投票简称:PLD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同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 打√的 栏目可 以投 票)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作为 投票对 象的子 议案数 (10)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 “√”,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规定时限前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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