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600216):浙江医药第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2:30:43 中财网
原标题:浙江医药:浙江医药第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2025-038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二人,实际参加董事十二人,会议由董事长李男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医药昌北生物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升维生素等产品原辅料的自给能力,降低关键中间体对外的依存度,公司拟投资浙江医药昌北生物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订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王红卫先生、俞育庆女士、储振华先生、梁碧蓉女士、马吉琪女士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王红卫先生、俞育庆女士、储振华先生、梁碧蓉女士、马吉琪女士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具体如下: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激励计划;(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权限,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以上股东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王红卫先生、俞育庆女士、储振华先生、梁碧蓉女士、马吉琪女士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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