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新水泥(600801):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48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225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6,45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2)。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5年10月9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截至2025年10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578,000股A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2%,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22.72元/A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17.70元/A股,回购均价人民币19.00元/A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48,999,40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的,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中财网  |